臺灣民間團體呼吁平等對待大陸配偶
編輯: 邢楠 | 時間: 2015-11-18 09:16:26 | 來源: 新華網 |
新華網臺北11月17日電(記者李寒芳 吳濟海)臺灣“中華兩岸婚姻協(xié)調促進會”“兩岸和平發(fā)展論壇”等多家民間團體17日在臺北集會,呼吁將大陸配偶來臺取得身份證明時間由6年縮短為4年,并放寬對大陸配偶前婚生子女的有關規(guī)定。當天有約兩百名大陸配偶舉著“要平等、反歧視,身份證六改四”“平等對待陸配”等標語來到立法機關前集會,遞交陳情書。
臺灣“新住民發(fā)展協(xié)會”理事長徐春鶯表示,大陸配偶沒有臺灣的身份證,在找工作、進修等方面會遇到諸多不便,希望當局修改相關法令,給予陸配平等待遇。
據介紹,依臺灣現(xiàn)行規(guī)定,大陸配偶在臺居住滿6年才可申請當地身份證,而越南等外籍新娘只需4年。
臺灣行政當局在2012年通過“兩岸人民關系條例”修正案,“將陸配可申請身分證年限,由現(xiàn)行的6年調整為4年”,該修正案已于當年11月送至立法機關,但至今仍擱置未審。徐春鶯呼吁盡快通過相關修正案。
當天,民間團體還來到臺灣教育主管部門前陳情。據介紹,依“兩岸人民關系條例”現(xiàn)有規(guī)定,大陸配偶原婚生子女來臺探親或就學,可申請長期居留,但每年限額180名。排隊期間,原婚生子女在臺求學階段無法學費減免、無法考證照、無法工讀,而年滿20周歲仍未獲準者,即便仍在就學的,也需中斷學業(yè)離臺。
臺灣教育主管部門官員表示,目前大陸配偶依親子女就讀高中以下大約有千人,正在研訂相關辦法,放寬讓陸配子女大學畢業(yè)后再離境,但事涉多部門,因此還要協(xié)商。
據統(tǒng)計,目前在大陸登記的兩岸婚姻已超過36萬對,并以每年一萬對左右的速度在增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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