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學者:菲律賓南海仲裁案仲裁庭裁決荒唐有昧事實
編輯: 李邵鵬 | 時間: 2016-07-13 08:46:13 | 來源: 新華社 |
新華社臺北7月12日電(記者陳鍵興 章利新 李來房)針對菲律賓南海仲裁案仲裁庭12日作出的所謂裁決,臺灣學者當日接受新華社駐臺記者采訪時表示,這一仲裁有昧事實,是荒唐的,海峽兩岸都不應也不會接受。
臺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張亞中認為,仲裁庭完全是胡說八道、昧于事實,仲裁結(jié)果也是惡意的裁決,是政治操弄的結(jié)果。這一裁決結(jié)果必然造成南海局勢緊張,海峽兩岸都應堅決不接受這樣的判決。
他表示,南海議題是兩岸和平、互信與合作之窗,希望民進黨當局認清南海問題本質(zhì),共同在南海合作創(chuàng)造經(jīng)濟效益,打開兩岸僵局,重建互信,這才是兩岸人民之福。
臺灣大學政治系名譽教授張麟征認為,這一仲裁法庭的成立本身的公正性就受到質(zhì)疑,中國大陸一開始就沒有參與仲裁程序。該案本是不可仲裁的案件,因為就仲裁而言,除非兩個當事國愿意,否則仲裁庭是不能處理領土主權(quán)的歸屬及劃界問題的,是無管轄權(quán)的。
她還指出,臺灣當局控制的太平島被裁定為“礁”,實在太荒唐。在民意壓力下,臺灣當局不應也不會接受這個結(jié)果。
臺灣政治大學國際事務學院外交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黃奎博表示,所謂仲裁無視眾多的歷史事實,是一個“糟糕的結(jié)果”。中國大陸關(guān)于南海的主張出現(xiàn)的比1982年的聯(lián)合國海洋法公約還要早,它的存在是一個事實。而歷史上,早在1935年和1947年,當時的國民政府劃定相關(guān)界線時,外國也沒有反對。
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教授高圣惕認為,本案仲裁庭管轄權(quán)就有很大問題,根本不應進入實體裁決,無權(quán)解決領土爭端。菲律賓把爭端送進“不對的場所”,仲裁庭則配合擴張管轄權(quán),所謂裁決不能對中國的領土和劃界主張產(chǎn)生法律拘束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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