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岸觀察|Observe
依法懲治“臺獨”頑固分子恰當其時
編輯: 何婧 | 時間: 2024-06-25 15:26:34 | 來源: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海峽飛虹專稿 |
6月21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、國家安全部、司法部聯(lián)合發(fā)布《關于依法懲治“臺獨”頑固分子分裂國家、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對懲治“臺獨”頑固分子分裂國家、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總體要求、定罪量刑標準和程序規(guī)范等作出具體規(guī)定,為依法嚴懲“法理臺獨”、“倚外謀獨”、“以武謀獨”等分裂行徑提供明確指引。《意見》是在賴清德上臺剛剛滿月,島內民眾對賴清德宣稱“兩岸互不隸屬”的新“兩國論”強烈不滿下發(fā)布施行的,精準打擊“臺獨”分裂勢力恰當其時。
這是對島內“臺獨”勢力的迎頭痛擊。賴清德在“5·20”就職講話中大放厥詞,拋出“兩岸互不隸屬”的新“兩國論”。賴清德上臺一個月以來,有計劃、有預謀地推動新“兩國論”的宣傳、推動臺軍全面轉向“臺獨武裝”。他先是通過美國《時代》周刊在國際媒體上拋售新“兩國論”,在國際上制造惡劣影響,然后在黃埔軍校百年校慶講話中煽動臺軍為“臺獨”而戰(zhàn),在其就職滿月的記者招待會上進一步強調其新“兩國論”的陳詞濫調。在賴清德刻意引導和鼓動之下,島內“臺獨”頑固分子愈發(fā)猖狂,不斷踩踏大陸紅線。在此情況下發(fā)布施行《意見》,是對“臺獨”的當頭一棒,恰當其時。
這是對“臺獨”分裂犯罪的精準打擊?!兑庖姟吩敿氁?guī)定了對“臺獨”頑固分子分裂國家和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和程序規(guī)范。這些規(guī)定不僅為司法機關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,也向“臺獨”分子清楚展示了其行為的嚴重后果。這種明確且嚴厲的法律框架,能夠對“臺獨”分子形成強大的心理震懾,使其在實施分裂行為時面臨巨大的法律風險和壓力,迫使其收斂或放棄分裂活動?!兑庖姟奉C布實施后,通過明確的法律框架、嚴厲的懲罰措施、多部門的聯(lián)合行動、國內外輿論的強力反制、社會輿論的引導和教育,以及長期的法律威懾和心理壓力,對島內“臺獨”勢力形成了高壓態(tài)勢。法網恢恢,疏而不漏。它不僅能有效打擊和震懾“臺獨”分子的分裂行為,而且能夠有力維護國家的統(tǒng)一、主權和領土完整。
這是對涉臺外部勢力的明確警告?!兑庖姟访鞔_規(guī)定,與外國或者境外機構、組織、個人相勾結實施本《意見》第二條、第七條規(guī)定行為的,依照刑法第一百零六條的規(guī)定從重處罰。應該說,這一規(guī)定從法律威懾力上對“臺獨”勢力和外來勢力鳴槍示警的意義濃厚。此時,從刑事角度對島內“臺獨”分裂勢力予以精準打擊,是大陸充分利用法律工具打擊“臺獨”,打擊島內“臺獨”分裂勢力與國際勢力勾連出賣國家利益的合法行為。通過明確的法律規(guī)定和嚴厲的懲罰措施,可以對“臺獨”分子形成強大的威懾作用。那些試圖勾連外部勢力分裂國家的人將面臨嚴厲的法律后果,這有助于遏制“臺獨”分裂活動的蔓延,防止其對國家統(tǒng)一、國家安全和社會穩(wěn)定造成更大的危害。
總之,《意見》的頒布實施,是通過明確的法律手段打擊“臺獨”分裂行為,有助于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,應對外部干涉,確保對“臺獨”分裂犯罪行為依法懲處。通過《意見》的頒布實施,大陸在使用法律工具遏“獨”促統(tǒng)方面邁出了重要的一步,確保大陸牢牢把握兩岸關系的主導權和主動權。(作者:北京聯(lián)合大學政治學研究所所長 朱松嶺)